现象

能被觀察、觀測到的事實

现象古希腊语φαινόμενoν;英语:phenomenon,复数型:phenomena)是指能被观察、观测到的事实。通常是用在较特别的事物上。

“现象”一词源为“可见的东西”,英文的“phenomenon”是来自希腊文,语源为“可见的东西”(phainomenon),它的动词形态为phanein,本意为“可观察到的”(observable)、显示、可见、能被维持不变、或是能自我维持的。

康德的定义 编辑

在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的定义中,“现象”一词是有特定含意的,它认为“现象”与“本体”(noumenon,或称本质)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是对立的。我们所身处的世界是由现象组成,与独立于我们经验的世界(物自身das Ding an sich)是相对的。根据康德的解释,人类无法了解物自身,仅能了解那些由我们提供的经验组成的世界。因此康德的时代所称的哲学接近于我们现代所称的科学,应涉及如何理解现象。

“现象”的意含在哲学传统上衍生出了“现象学”(phenomenology)。主要的现象学家包括黑格尔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德里达

康德对现象的见解,也被认为是影响了哲学上心理动力学模型的发展,并影响探讨大脑精神如何和外部世界间互动的理论。

常见现象 编辑

除了哲学中的特别定义,现象一词在一般情况下是指任何可观察到的事件。现象也提供科学研究中相当重要的原始资料。例如许多当代科学研究是为了解释地震闪电日出飓风等现象。随着现代科技的发达,也有越来越多的现象被发现。

有些可观察到的事件是很普遍易见的,其他的现象则可能需要长时间的分析,加上精密且昂贵的设备才能观察到。有些是具有代表性的实验,并且能引出惊人的发现。

此外有一种现象是超越一般认知的范围,并且是知识科学家们所不承认的。这些现象都在超常现象中被讨论。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