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水楼,是香港地产发展商进行利润最大化的手段。发水楼是地产发展项目出售建筑面积比可建建筑面积多。香港原本卖地早有规限地皮地积比率,由屋宇署作出定义。不过,建筑事务监督特权豁免某些建筑部分不计入总楼面面积。现实,香港发展商利用此等酌情权,从中获取更多收益

自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开始,就出现不少怀疑官商利益输送的情况,包含有大量发水的屏风楼出现,例如香港第一手楼盘,建筑面积通常包括:私人会所加宽公用走廊平台花园儿童游乐场物业管理处紧急救援车辆通道访客泊车位垃圾房电梯大堂电梯槽后楼梯等公用部分。发展商能够申请豁免此部分楼面面积,但另一方面就能够销售此等豁免面积给小业主,造成不公平现象。

碍于市民普遍对发水楼的不满,政府最终于2011年4月1日起,屋宇署推出限制楼宇总楼面面积宽免不超过10%的作业备考,限制各发展商的发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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