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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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钞银行(note-issuing banks)由政府指定负责发行钞票银行[1]

香港 编辑

香港现时有三家发钞银行,发钞银行必须按以联系汇率制度以1美元兑7.8±0.05港元,向外汇基金交付等值的美元换取负债证明书

过去的发钞银行 编辑

澳门 编辑

澳门现时有两家发钞银行:

澳门发钞银行必须按以1港元兑1.0315元澳门币的固定汇率,向澳门金融管理局交付等值的港元换取无息负债证明书,作为发钞的法定储备。在百分之百的储备支持下,澳门金融管理局保证澳门币对储备货币-港元-的完全兑换,澳门币与港元的联系汇率也因此而确立。由于港元钉住美元,所以澳门币间接与美元挂钩,汇率约为1美元兑8.0457±0.051575元澳门币。[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11-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09). 
  2. ^ 香港主要的發鈔銀行. [2015-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3. ^ 存档副本. [2011-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