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所见(1612年8月15日—17世纪),玄明北直隶广平府磁州[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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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所见是顺治二年(1645年)乙酉科顺天乡试举人,三年(1646年)联捷丙戌科进士[2]都察院观政,五年(1648年)授鱼台县知县,任内重视民命、尊崇学校、慎行刑罚、薄征税赋,有古代循良风范,为人修身谦谨而博学多才,文章下笔千言立就,获士子奉为模范[3],七年(1650年)因不逢迎上级被排斥,回乡后变得颓放,卖文得钱后总买酒饮用,时人称为“谪仙”[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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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白偮;祖父白煌,通判;父白一凤,兴平县知县[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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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康熙《磁州志·卷十五·选举》:进士……国朝 白所见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任鱼台知县,所见弱冠能文,晚得一第,以不善事上官遭摈斥,归来益颓放,每鬻文得钱尽付酒家,时人有谪仙之目。
  2. ^ 2.0 2.1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白所见,曾祖偮;祖煌,通判;父一凤,兴平知县。玄明,诗四房,丙辰正月二十九日生,磁州人,乙酉六十五名,会试三百三十三名,三甲一百二十四名,都察院观政,授山东鱼台知县。
  3. ^ 光绪《鱼台县志·卷二·职官表》:白所见 磁州人,顺治五年由进士知县事,重民命、崇学校、慎刑罚、薄税敛,有古循良之风,且褆躬谦谨,而博学高才,下笔千言立就,一时士奉为模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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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 康熙《磁州志》·卷十五·选举
  • 光绪《鱼台县志》·卷二·职官表
官衔
前任:
何正芳
清朝鱼台县知县
1648年—1650年
继任:
王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