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蝉朱家梁子崖墓群
白蝉朱家梁子崖墓群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汉。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白蝉朱家梁子崖墓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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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
时代 | 汉代 |
编号 | 55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朱家梁子崖墓群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白蝉乡一碗水村朱家梁子山腰。在朱家梁子长约100、高不到10米的缓坡上已暴露崖墓6座。6座崖墓结构完整,均由墓道、甬道和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道均向墓室方向倾斜,具有四川西汉土坑墓墓道特征。2号墓的基道中部高、前后两端低,中间开有排水沟。墓室均是前低后高,内均设有石灶、壁龛和尸台。这是迄今四川已发掘崖墓中唯一一处墓道外高内低的墓群,对研究四川崖墓形制演变具有重要价值。3号墓为“元和二年”(85)纪年崖墓,属于崖墓分布尚不普遍的东汉早期,显得非常珍贵。墓群出土陶、铜、铁和钱币等文物200余件(枚)。其中,“青羊”黑漆钴铜镜光洁如新,尚可鉴人,是难得的科技考古重要标本。朱家梁子崖墓群对于研究四川崖墓的发展演变、区域分布状况、考古学分期和深入研究等都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