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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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编辑民国26年(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2月,临近安徽省的首都南京沦陷。1938年1月,安徽省政府迁至六安县;6月27日后迁立煌县。6月,安徽省沿长江重城芜湖、安庆相继失守。由于安徽省政府对皖南各县指挥不便,因此开始有设立皖南行署之议。民国27年(1938年)4月16日,皖南行政公署在休宁县屯溪镇(今黄山市屯溪区)正式成立。辖长江以南第六、七、八督察区,计22县。皖南行政公署秉承安徽省政府主席的命令,在所辖区域内执行一切政令,以安徽省政府主席名义行文,由行政公署主任副署。
行皖南政公署设主任1人,在安徽省政府委员当中提请1人,由国民政府简派之,综理全署事务,监督所属职员及机关。皖南行政公署成立时,任命戴戟为行署主任,由于与李品仙等新桂系人物之间发生矛盾,后来被免职。民国29年(1940年)1月,黄绍耿接任行署主任,黄属桂系,对于皖南错综复杂的局面难于应付,被免职。民国31年(1942年)1月,正式任命张宗良为皖南行署主任兼安徽省保安司令皖南行营主任。民国34年(1945年)抗战结束后,安徽省政府迁至合肥县,皖南行政公署已无存在的必要,因此皖南行政公署于1945年11月15日正式结束。
民国37年(1948年)12月4日,安徽省政府南迁怀宁县安庆城。安徽省政府鉴于长江以北不少地区已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手,因应国共内战情势,决定重设皖南行政公署;因此在宣城正式成立皖南行政公署,主任为张义纯,旋迁屯溪镇。民国38年(1949年)2月,张义纯任安徽省政府主席。3月2日,皖南行政公署并入迁驻屯溪镇的安徽省政府。
当代学者认为皖南行署“既影响了当地社会环境的变动,促使国民政府与当地政府及民间力量建立了良性互动机制,又保证了皖南地方社会的稳定,为抗战的最终胜利作出了贡献”[1]。
管辖机构
编辑皖南行政公署成立之初,下设秘书、民政、财政、教育、建设、保安5科,后增军训科。民国29年(1940年)4月后,机构扩大,设秘书处(下设秘书室和总务、人事、文书3科),政务处(下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科),警保处(下设员警、保安2科)和省保安司令部皖南行营(下设军法室)。此外,还设立了物管处、合作室等机构。
辖区
编辑皖南行政公署在其成立之初,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包括休宁、歙县、祁门、黟县、绩溪、旌德)不在其辖制之内。民国28年(1939年),第七区裁撤,所辖各县暂归皖南行署指挥,以后就一直沿袭下来。皖南行署下辖歙县、休宁、祁门、至德、宁国、广德、郎谿、宣城、芜湖、当涂、繁昌、南陵、泾县、铜陵等22县。此外,皖南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保安司令部、地方团队及省政府各厅处在皖南的其他直属机构,一概归属行政公署指挥。
历任皖南行政公署主任
编辑注释
编辑- ^ 夏四海. 抗战时期国统区皖南行署专题研究 (硕士论文). 安徽大学. [2011] [2021-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0)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