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洪春(1544年—1619年),字思仁,浙江金华府东阳县民籍,祖籍顺天府涿州。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中官礼部主事,因上疏谏神宗不上早朝被廷杖

卢洪春

大明礼部祠祭司主事
籍贯 顺天府涿州
字号 字思仁
出生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
浙江东阳县
逝世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
浙江东阳县
亲属 (父)卢仲佃
出身
  • 万历五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二名。万历五年(1577年),登三甲第一百三十七名进士[1][2][3]。授旌德县知县,擢礼部祠祭司主事[4]。万历十四年(1586年)十月,神宗因病连日免朝,且未亲祭太庙,卢洪春上疏谏言,言辞激烈,且质疑神宗病因。神宗大怒,下令廷杖六十[5]。卢洪春回乡家居,多年后卒。光宗嗣位,赠太仆寺少卿。《明史》有传[6]

家族 编辑

曾祖父卢联;祖父卢尧谟,赠奉直大夫兵部员外郎;父亲卢仲佃,曾任按察司按察使。母胡氏(封宜人)[7]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868:卢洪春,字思仁,东阳人。万历五年进士,授旌德知县,擢礼部祠祭主事。神宗久不视朝,洪春上疏极谏,帝怒,廷杖六十,废于家卒。光宗嗣位,赠太仆少卿。
  5. ^ 《明神宗实录》:庙享崇重,朕每次亲行。偶因动火失调,恐不成礼,故遣官暂代。且念肤躬为祖宗委托,圣母属倚。若有疾不慎,或贻后忧,是孝还是不孝?卢洪春这厮肆言沽名,诬上惑众,好生悖逆狂妄,着锦衣卫拿在御前,着实打六十棍,革了职,为民当差。永不叙用。
  6. ^ 《明史·234卷》6091-6092:卢洪春,字思仁,东阳人。父仲佃,广西布政使。洪春举万历五年进士,授旌德知县,擢礼部祠祭主事。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视朝,洪春上疏曰:“陛下自九月望后连日免朝,前日又诏头眩体虚,暂罢朝讲。时享太庙,遣官恭代,且云‘非敢偷逸,恐弗成礼’。臣愚捧读,惊惶欲涕。夫礼莫重于祭,而疾莫甚于虚。陛下春秋鼎盛,诸症皆非所宜有。不宜有而有之,上伤圣母之心,下骇臣民之听,而又因以废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抑臣所闻更有异者。先二十六日传旨免朝,即闻人言籍籍。谓陛下试马伤额,故引疾自讳。果如人言,则以一时驰骋之乐,而昧周身之防,其为患犹浅。倘如圣谕,则以目前衽席之娱,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更深。若乃为圣德之累,则均焉而已。且陛下毋谓身居九重,外廷莫知。天子起居,岂有寂然无闻于人者。然莫敢直言以导陛下,是将顺之意多,而爱敬之心薄也。陛下平日遇颂谀必多喜,遇谏诤必多怒,一涉宫闱,严谴立至,孰肯触讳,以蹈不测之祸哉。群臣如是,非主上福也。愿陛下以宗社为重,毋务矫托以滋疑。力制此心,慎加防检。勿以深宫燕闲有所恣纵,勿以左右近习有所假借,饬躬践行,明示天下以章律度,则天下万世将慕义无穷。较夫挟数用术,文过饰非,几以聋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疏入,帝震怒。传谕内阁百余言,极明谨疾遣官之故。以洪春悖妄,命拟旨治罪。阁臣拟夺官,仍论救。帝不从,廷杖六十,斥为民。诸给事中申救,忤旨,切让。诸御史疏继之,帝怒,夺俸有差。洪春遂废于家,久之卒。光宗嗣位,赠太仆少卿。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五年丁丑科登科录》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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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三十四》,出自《明史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