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波碉楼
(重定向自直波碉群)
31°54′57″N 102°06′17″E / 31.91583°N 102.10472°E
直波碉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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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马尔康县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清 | ||||||||
编号 | 5-384 |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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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波碉楼位于中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松岗镇直波村,1991年4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2001年6月25日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碉楼建于清乾隆年间,有南北两座,相距约50米,均为石质,其平面外呈八角形,内呈圆形。南碉高29米,北碉高24.7米。其墙上设有嘹望孔。[3]
参考文献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1)50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106.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