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悦军(1971年3月5日—2006年12月20日),人称“吉林屠夫”,中华人民共和国连环杀手,于2006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在吉林省柳河县通化县致12死5伤,同年11月25日被判处死刑,12月20日被执行死刑。

石悦军
出生(1971-03-05)1971年3月5日
 中国吉林省柳河县
逝世2006年12月20日(2006岁—12—20)(35岁)
 中国吉林省通化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处罚死刑
动机仇杀
谋杀
日期2006年9月24日至29日
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吉林省通化市
柳河县通化县
死者数量12
伤者数量5
武器

生平 编辑

石悦军1971年3月5日生于吉林省柳河县,家住通沟村,是一名杀猪的屠夫。[1]他的妻子说他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愿与他人交往,并且在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总是会耿耿于怀。

案发前两个月,他去通化看心理医生,心情改善很多,之后便和妻子去上海苏州杭州旅游。[2]

案发 编辑

2006年9月24日上午,石悦军驾车到通化县二密镇,杀害了李振军(一说李振君)和曾经处罚过他的畜牧站副站长王玉良及其妻子和父母。王玉良的亲戚王玉宏(一说王玉红)赶来用铁锹与石悦军搏斗时,被他刺伤腹部。然后,石悦军驾车前往柳河县柳南乡,杀死了不进他猪肉卖的小卖店店主刘国华,刺伤了刘国华的妻子。他还杀死了邻居王刚,因为王刚嫌他给的工资低。然后,他前往三源浦镇,杀死了小卖店店主和屠宰场管理人员于洪勇(一说于宏勇)并刺伤其妻子后逃离。于洪勇也曾处罚过石悦军。

很快,警方便认定石悦军为犯罪嫌疑人,并在当地设卡拦截。通化警方悬赏10万元人民币。9月27日,石悦军来到通沟村向孙洪连及其妻子讨饭吃,将两人杀害后再次逃窜。9月28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人民币。[3]共有2000名民警,以及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群众等12000人参与到追捕行动中。

9月29日上午,石悦军在柳河县吕家堡子村赵玉福家躲藏,被发现后又造成3死1伤。中午,石悦军在附近的玉米地中被捕。石悦军被押到长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4][5][6]

受害人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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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振军(一说李振君)
  • 王玉良
  • 张莉莉,王玉良之妻
  • 王贵禄,王玉良之父
  • 李秀梅,王玉良之母
  • 刘国华
  • 于洪勇(一说于宏勇)
  • 孙洪连,45岁
  • 孙洪连之妻
  • 赵玉福
  • 管秀梅,赵玉福之妻
  • 赵金凯,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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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玉宏(一说王玉红)
  • 曹德芹,刘国华之妻
  • 王刚
  • 谢红艳,于洪勇之妻
  • 刘金平

审判 编辑

2006年11月25日,石悦军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7][8][9]同年12月20日在通化被枪决。[10]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