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赞清(1806年—1869年),字襄臣[1],一字次皋[2]贵州贵筑县(今属贵阳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工部侍郎。

石赞清

大清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籍贯 贵州贵筑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襄臣,一字次皋
出生 嘉庆十一年(1806年)
贵州贵筑县
逝世 同治八年(1869年)
京师
出身
  • 道光十八年戊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石赞清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中进士,即用知县。道光二十年(1840年)任直隶阜城县知县,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调卢龙县。历升芦台抚民通判、天津府知府等职。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曾被占领天津的英军扣押。升任顺天府府尹,同治元年(1862年)升直隶布政使,次年改湖南布政使,曾护理湖南巡抚。同治五年(1866年)任太常寺卿,转宗人府府丞。同治七年(1868年)补授左副都御史,再补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次年,在京师病卒。[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方宗诚,《记刑部侍郎石公事》,《清朝碑传全集》册3,2103
  2. ^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册下,896
  3.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2192-1号
  • 《清朝碑传全集》
  • 《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包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