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迁高
石迁高 | |
---|---|
大明 | |
籍贯 | 山东东昌府高唐州恩县军籍 |
字号 | 字谦甫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山东乡试第三十九名。嘉靖八年(1529年)登进士[1][2]。嘉靖十七年(1538年)任直隶大名府知府[3]。历河南右参政,升陕西按察使[4]。官至巡抚,有贷廪救荒之功。累官山西巡抚[5]。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咸丰《大名府志·卷十一》:石迁高,恩县人,十七年任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 卷二百九十八 》:嘉靖二十四年 四月 八日,浙江右参政林云同河南右参政石迁高俱为按察使云同湖广迁高陕西
- ^ 《山西通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
前任: 石铭 |
明朝内黄县知县 1530年-1533年 |
继任: 阎邻 |
前任: 高金 |
明朝大名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上任 |
继任: 张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