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机体论
社会有机体论是19世纪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一种重要理论观点,即一个社会或社会结构被视为一个“活的有机体”。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特征的关系,例如法律、家庭、犯罪等等,当它们与其他的社会特征相互作用时,通常会受到检验以满足社会需要。一个社会或社会有机体的所有元素,它们具有维护有机体的稳定和团结的功能。代表人物是英国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俄国社会学家保罗·冯·利林费尔德、德国社会学家阿尔伯特·舍弗勒等。
历史
编辑把社会当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模型或概念,是在19世纪末由法国社会学家爱米尔·涂尔干详尽阐述的。据涂尔干所说,一个有机体或社会的功能越专业化,那么其发展程度也越高,反之亦然。一般来说,文化、政治和经济是社会的三个核心活动。因此,社会有机体的“健康”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文化、政治和经济的互动功能,在理论上可以对其进行研究、建模和分析。赫伯特·斯宾塞在他的文章“社会有机体”中,进一步描述了“机体社会”的概念。
理论
编辑斯宾塞从生物进化的基本原则出发,并在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验证和肯定了这一基本原则,然后把它扩展到社会领域,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学体系。
在他的3卷本《社会学原理》(1876-1896)一书的第1卷中,论述了社会是什么这一问题。他认为社会同生物一样是一个有机体,这两种有机体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処:
- 生物体与社会都在生长、发展着,这有别于无机界;
- 两者规模的增长都意味着复杂性和各部分间区别性的增长;
- 两者伴随着结构的分化,功能也在分化;
- 整体内的各部分相互依存,一部分的变化影响到其他部分;
- 整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可以自成一个小组织;
- 整体的生命被毁灭后,其中部分还会维持生存一段时间。
斯宾塞还将社会及其组织比拟为人的集体。人体的生存要有营养、循环和调节3个系统,社会的生存也依赖于相应的3个系统:社会的工业组织向社会提供必要的产品;社会的商业组织,像人体的血液循环一样,把营养输送到集体的各部位;以国家为首的社会政治组织,像人体的神经系统一样调节各部分,使之服从于整体。据此,斯宾塞又将社会中的人分为3类,即从事生产的工人、农民,从事流通的商人、企业家和银行家,以及政府的官员和管理人员。这3类人互相合作,各司其职,保持平衡。如果破坏了这种平衡,就是破坏了社会有机体。斯宾塞还指出两种有机体的不同点:
- 动物各部分是一个具体的整体,社会的各部分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每一部分有相当的自由。
- 生物有机体的意识系统集中于神经系统,社会的意识却分布于社会各个成员身上。
- 生物有机体内各部分器官为整体而生存;相反,社会的整体是为各成员的利益而存在。
相关概念
编辑一个类似的概念是盖亚假说,其中整个地球被理论化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
影响
编辑社会有机体论的观点提出之后,经过利林菲尔德、舍弗勒等人的阐发,成为早期社会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基础,对19世纪欧洲社会学和美国早期社会学都发生过重要影响,如W·G·萨姆纳、A·W·斯摩尔和L·F·沃德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从中汲取过思想营养。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MacLay, George R. (1990). 《社会有机体——人类社会可被视为一个巨大的生灵的思想简史》(The Social Organism: A Short History of the Idea That a Human Society May Be Regarded As a Gigantic Living Creature). North River Press. ISBN 0-88427-078-5.
- Rawie, Henry (1990). 《社会有机体及其自然法则》(The Social Organism and its Natural Laws). Williams & Wilkins Co.. ASIN B000879AT2.
- Steiner, Rudolf (1985). 《社会有机体的复兴》(The Renewal of the Social Organism). Steiner Books. ISBN 0-8801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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