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
祭文是为祭祀仪式所写作的文章,内容视乎祭祀的性质有所不同。例如感谢神明、祭奠死者或追怀感念等。
祭文最早可追溯至汉代。人们写祭文,习惯以“维”字开头,维只是助词。其辞性又有散文、韵语、俪语,韵语又有四言、六言、杂言、骚体、俪体等。袁枚的《祭妹文》便是骈体文。《文心雕龙·祝盟》称:“若乃礼之祭祀,事止告飨;而中代祭文,兼赞言行。祭而兼赞,盖引神而作也。”祭文也可能是多人的创作,例如冯琦去世时,门生、友人多作祭文,为他写祭文的人就有庄天全[1]、温纯[2]、王锡爵[3]以及于慎行[4]等人。胡适提倡白话文运动,可是他写的《先母行述》仍是一篇文言文。
逸事
编辑早期台湾中学的国文课本引用过多祭祀亡者的祭文,如《祭十二郎文》、《泷冈阡表》、《先妣事略》、《祭妹文》、《先母邹孺人灵表》、《祭明太祖文》、《怀念先师蔡元培先生》、《祭告国父克燕文》,或者《与妻诀别书》、《狱中上母书》 之类生死诀别的文章,因此国立编译馆被戏称为“国立殡仪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