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总面积23平方公里,岸线总长度约为59.8公里。[1]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管理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图章
图章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属行政区福建省福州市
建置时间1985年1月
政府
 • 类型管委会
 • 行政机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面积
 • 总计23 平方公里(9 平方英里)
人口
 • 总计13.4万人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邮政编码350003
网站http://www.fzftz.gov.cn/jjjskfq/index.aspx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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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2年,福州开发区与马尾行政区实行“两区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之后,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福州保税区,2005年6月批准设立福州出口加工区。
  • 2011年,省委、市委作出建设马尾新城的部署,将马尾全境纳入“两组团一廊道”的规划布局,马尾新城是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先行区核心区示范区
  • 2013年5月,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在规划审批、干部人事制度、人才引进、户籍管理、建设用地、财税支持和投融资等方面赋予开发区一系列政策支持。[1]

主要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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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快安片区、马江园区、长安投资区、琅岐经济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等。[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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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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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福州自贸区门户网站-简介. www.fzftz.gov.cn. [2017-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0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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