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重定向自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环境保护工作[1]。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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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 | 许碧瑞 |
副厅长 | 陈 宁、 虞平和、 黄书林、 徐 威、 郑志忠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组织上级机构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机构类型 | 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福飞南路138号 |
对外官网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沿革
编辑- 1975年6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福建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为福建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福建省建设委员会;
- 1979年8月,福建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升为省一级机构;
- 1980年4月,福建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 1983年6月,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并入福建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内设环保处;
- 1984年7月,恢复设立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归口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管理;
- 1991年2月,改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 1994年11月,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2]
- 2009年8月,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升格为福建省环境保护厅[3]。
- 2018年10月10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决定组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不再保留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组织机构
编辑内设机构
编辑- 办公室(对外合作处)
- 政策法规处
- 规划财务处
- 科技监测处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 环境影响评价处
- 污染防治处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水环境监督管理处
- 核与辐射监管处
- 人事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