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料,是日本大韩民国罚金小额的财产刑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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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日本刑法第十七条,科料(かりょう)是指罚金金额在1000日圆以上但不足一万日圆、而且只适用于轻微罪行的刑罚。

依据日本刑法第十八条第2项,科料不缴纳者,留置于劳役场所一日至三十日,类似中华民国的易服劳役。


大韩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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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科料,是一种财产刑

依据大韩民国刑法第47条,科料과료, 科料)的金额是2000至50000韩圆

依据韩国刑法第69条,科料不缴纳者,留置于劳役场所1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