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在国际关系上可指一国有条件或无条件的将其领土的一部分,有期限的借与他国使用,而仍保有该领土的主权,租借土地的国家通常是透过武力取得租借的机会,并且基于租借国也经常是战胜国的原因,租借法案经常是一种不平等条约,而租借的领土则称为租借地

由于十九世纪中国因清政府缺乏管理能力,经常将通商口岸附近的土地签约给其他国家,其中有因为外国不满而被迫者、亦有因为官员嫌管理外国人很麻烦而主动者,造成租借盛行的现象。特别注意,租借、租借地、租界具有三个不完全相同的意义,不应该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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