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业改良意见书
糖业改良意见书是1901年9月台湾总督府殖产局长新渡户稻造向总督府针对台湾糖业提出的一份报告;在此之前他已受台湾总督府委托对糖业进行调查研究;意见书里共有7点改良办法、11项保护奖励方案与14项对于糖业设施及机构的改良意见。[1][2]这份意见书对台湾总督府的糖业政策有重大影响,总督府日后参考其意见于1902年6月14日颁布〈糖业奖励规则〉。[1][2]
内容
编辑- 改良办法
- 改良甘蔗品种
- 改善栽培法
- 兴建灌溉设施
- 扩大蔗园面积
- 开垦蔗作适地
- 改良制糖法
- 改良压榨方法
- 保护奖励方案
- 提高砂糖输入关税
- 施行退税
- 开发交通利于搬运
- 扩大销路
- 公定蔗价
- 发展糖业教育
- 促进产业合作社组织
- 出版蔗作及制糖改良之刊物
- 实施甘蔗保险
- 保护牛畜
- 奖励酒精等副产品之开发
- 糖业设施及机构的改良意见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台糖60周年庆筹备委员会编辑组. 《台灣糖業公司,台糖六十週年慶紀念專刊──台灣糖業之演進與再生》. 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05-01: 40-43页. ISBN 986-82206-0-2.
- ^ 2.0 2.1 杨彦骐. 《台灣百年糖紀》. 猫头鹰出版. 2001年7月: 33、34页. ISBN 957-469-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