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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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网络广告,又被称为在线广告或者互联网广告;而广义的网络广告,除了包括以计算机为核心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为介质的广告行为外,还包括其他所有以电子设备相互连接而组成的网络为介质的广告行为,例如以无线电话网络电子信息亭网络为载体的广告行为。在一般未做特殊说明的情况下,现在各资料所谈论的网络广告全指狭义网络广告。

维基百科的网络广告

网络广告就是在网络上做的广告。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与传统的四大传播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及近来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实施现代营销媒体战略的重要一部分。Internet是一个全新的广告媒体,速度最快效果很理想,是中小企业扩展装大的很好途径,对于广泛开展国际业务的公司更是如此。

狭义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也分为很多不同广告形式,拥有多种计费方式。

网络广告现在已经不单纯都指一般的硬广,更有很多软广的方式,比如口碑营销,关键字操作,Blog营销,社群营销等,现在越来越多的品牌更倾向于后者,因为这是一种跟阅听人直接沟通的很好方式,尤其在网络发达的现今社会,不仅网络广告的影响日渐重要,相较于传统广告(报纸、杂志、电视、广播),更能有效统计广告成效,确实的将成效数据化。

广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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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广告形式包括:

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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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台湾整体广告量达604.6亿,成长2.47%,其中,网络广告以258.7亿新台币,首度超越电视(包含有线与地面电视)广告的225.3亿,继2009年超越杂志、2012年超越报纸后,再度写下里程碑,并跃居第一大媒体。[1]

2012年全年台湾整体数字媒体广告市场达116.01亿新台币,相较前一年度成长13.6%,其中网站广告为59.34亿,影音多媒体广告为5.73亿,若两者合并计算,网站广告量成长幅度为3.3%,占整体数字广告市场总额的56.1%;关键字广告成长15.2%,达到新台币35.43亿,占整体数字广告总额的30.5%。社群口碑营销,持续稳定成长13.2%,金额为9.46亿,占整体总额的8.1%。而今年新增的行动媒体广告量统计达6.05亿,已占整体数字媒体广告量之5.2%,异军突起值得期待。[2]

主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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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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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计费方式包括:

这些都是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式。在中国和一些网络广告的发展中国家,则时常会采用以时间来购买的模式,如按每日投放成本收费,按每周投放成本收费等。

对网络广告的研究显示,50%的网络广告点击是由6%的用户产生的。而且这个点击群体是一个缺乏购买力的群体,也很少进行网络购物[3]


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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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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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7年台灣媒體白皮書,網路廣告正式超越電視. smartM. [2018-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8). 
  2. ^ 2012年全年台湾整体数字媒体广告市场达116.01亿,成长13.6%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07-03.
  3. ^ New Study Shows that Heavy Clickers Distort Reality of Display Advertising Click-Through Metrics. smvgroup. 2/12/08 [2008-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