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授英语:tenure、academic tenure)是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大学里一些教授职位的一种保障系统,使得大学教授通过考核期被正式授予终身教授后没有正当法律上的原因其职位不会被终止。

终身教授制度最根本的部分是根据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1940年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授制原则的陈述》(1940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

设计理由 编辑

终身教授制的最原始目的是保证学术自由的权利:终身教授制保护教授有权持反主流观念,公开对抗任何权威或者从事“不合时宜”课题的研究。这种学术终身制与西方国家独立司法系统里的法官终身制类似,使得(最高法院)法官不必顾虑来自法之外的压力影响。 没有这种保障,整个学术界会因为没有讨好权势而承受压力或遭受迫害。给学者以“学识自主权”,终身教授制目的在于鼓励学术原创,即在研究探索中他们可以得出自认为最合理的答案并发表由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