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同区,是四川省邻水县下辖的一个区级行政单位,存在至1993年。
- 1949年12月,坛同区人民政府成立,驻地设在坛同乡场镇,下辖坛同、高兴、合丰、牟家、九峰5个乡。1950年7月,坛同区人民政府改称第二区公所。1951年6月,第二区公所改称第四区公所,下辖坛同、高兴2个乡。1953年3月21日,增辖双水、白果、七孔3个乡。4月,第四区公所下辖坛子、同乐、白果、双水、高滩、七孔、接隆、子中8个乡。8月,增辖华蓥、沙坝2个乡。9月,增辖石坝乡。1956年1月,第四区公所改称坛同区公所,下辖坛同、白果、子中、七孔、同乐、华蓥、高滩7个乡(1958年9月后称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坛同区公所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后,区公所无法坚持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3月,在区人武部的主持下,建立了坛同区生产办公室,代行区公所职能。“文化大革命”刚结束时,各项工作还未完全理顺,坛同区革组仍然履行着行政领导职能。1978年5月,经地委批准,撤销坛同区革组。建立坛同区公所,并任命了正、副区长。 1983年12月机构改革时,坛同区公所领导班子进行了充实调整。
-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08.第263-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