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区
(重定向自美国国家历史地标区域)
美国的历史区(英语:Historic district)是具有历史或建筑意义上重要性的、由一片建筑和其他地产组成的区域。历史区按指定单位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等级,其大小也不尽相同。而历史区内的建筑本身也可按是否能体现出这片区域的历史性分为无贡献财产(Non-contributing property)和有贡献财产(Contributing property)。
美国的历史区由美国内政部指定、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保护。联邦级的历史区会列入国家史迹名录,但即使登录在册,历史区业主还是有权对其作任何改动,不受法规限制。州级历史区偶尔会有限制政策,而地方级历史区则有最严密的法律保护措施,由县或地方政府来管理。
历史
编辑第一个美国历史区于1931年建立于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不过并非正式的历史区,实际上直到30多年之后联邦政府才有正式指定其为历史区的法规。 查理斯顿当地政府按当地法规建立了一个“Old and Historic District”(古历史区),并有一个小型委员会负责监管。新奥尔良在1937年因循将法国区也列为类似的、有委员会监管的保护区[1]。
地方政府也曾为了保护历史区而与其他组织发生冲突,例如在1978年的宾州中央运输公司诉纽约市案中,最高法院宣布当地政府的保护行为是可以接受的。[2] 1966年美国联邦政府创立了国家史迹名录,美国历史区也被包含在其中。
参考文献
编辑- ^ History of Local Historic Districts (PDF). Establishing Local Historic Districts. Massachusetts Historical Commission. [2015-03-2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10-16).
- ^ 438 U.S. 104, 129 (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