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协会

美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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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协会[1](英语: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美国法曹协会;美国律师公会),缩写ABA,是美国全国自愿性律师公会组织,于1878年8月12日在纽约萨拉托加泉成立,当时成立的目的主要是改善法学教育和从业管理标准以及为了一些娱乐活动。[2]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该协会已变成了一个全国性的律师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法律职业组织,会员已超过四十一万人,美国的律师人数则超过一百万人。

美国律师协会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美国律师协会的标志
成立时间1878年8月12日
类型自愿性律师公会组织
总部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地址
主席
Carolyn Lamm
网站官方网站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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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法官职业准则,组建了美国法律研究机构,创建了统一各州法律的委员会大会,创办了《美国律师协会杂志》,并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会员的一些日常事务,但没有具体的管理职能。美国律师协会的主要事务是关于职业道德与责任、继续法学教育、法官选举、任期和补偿、律师的有关服务、法律帮助、职务惩戒以及大量的临时性的议案等方面。美国律师协会有一个主席委员会执行行政管理职能,并设有常务委员会处理协会的事务和活动。来自各州和大地区的律师协会的代表组成的代表议会是美国律师协会的政策制定机构。此外,美国律师协会还有一些不同类型的机构,如法官会议、法律学生部、青年律师部、老年律师部以及其他一些分支机构,大量的专业领域里的论坛委员会。[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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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官方中文譯名“美國律師協會”. [2022-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6). 
  2. ^ ABA History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7-10-27.; For a historical overview see Matzko, John A., "'The Best Men of the Bar': The Founding of the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in The New High Priests: Lawyers in Post-Civil War America, Gerard W. Gawalt (ed.), (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ress, 1984), pp. 75-96.
  3. ^ 2008 mission statement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0-04-0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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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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