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世资(1415年—1483年)[1],字资辅,号冰崖,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朝户部尚书,同进士出身。

翁世资

大明户部尚书
出生 正月二十日
逝世 成化十九年
配偶 娶宋氏
亲属 (子)翁瀛、翁洪(进士)
出身
  • 正统六年辛酉科举人
  • 正统七年壬戌科进士

生平 编辑

顺天府乡试第七名举人,正统七年(1442年),举壬戌科会试第七名,三甲四十四名进士,授户部四川司主事,景泰元年丁忧归。服阕,三年七月复除云南司主事,历郎中。天顺元年(1457年)八月,授工部右侍郎,天顺四年,明英宗命中官往苏杭等地购置彩币。翁世资以民艰为由,请求议减其半。户部尚书赵荣、左侍郎霍瑄指责,于是翁世资仍然坚持连署以谏。英宗听闻后大怒,问主议者。翁世资后被下诏狱,四年七月谪衡州知府。成化初年,升江西布政使,随后转江西饷。五年五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负责赈灾饥荒。之后于八年九月召为户部右侍郎,十四年四月晋升户部尚书。成化十九年(1483年)正月致仕,加授太子少保,五月卒,赠太子少傅[2]

家族 编辑

曾祖翁道源。祖父翁仕宁。父翁瑛,国子助教。母周氏,継母王氏。具庆下。兄世用。

有子翁洪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資料連結.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清档案工作室. [2011-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9). 
  2. ^ 明史》(卷157):“翁世资者,莆田人。正统七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历郎中。天顺元年拜工部右侍郎。四年命中官往苏、松、杭、嘉、湖增织彩币七千匹。世资以东南水潦,民艰食,议减其半。尚书赵荣、左侍郎霍瑄难之,世资请身任其咎,乃连署以谏。帝果怒,诘主议者。荣等委之世资,遂下诏狱,谪衡州知府。成化初,擢江西左布政使。坐事下吏,寻得白。大军征两广,转江西饷,需十万人。世资议赍直就易岭南米。民得不扰。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岁饥,发仓储五十余万石以振,抚流亡百六十二万人。召为户部右侍郎,佐鼎。久之,代薛远总督仓场,进尚书。十七年还理部事。阅二年,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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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吴达
明朝衡州府知府
1460年-1465年
继任:
郑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