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自仪(1629年4月30日(崇祯二年四月初八)—1714年3月11日(康熙五十三年正月廿六)),和名稻岭亲方盛方,号瑞云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

翁自仪是翁寿祥(国头亲方盛顺)的后代。康熙十二年(1673年),翁自仪以年头使的身份出使萨摩藩,翌年归国。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为奏报册封使即将来到琉球册封之事,他再次出使萨摩藩,翌年归国。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九月十三(1683年11月1日)出任三司官。康熙三十二年癸酉十月二十三日(1693年11月20日),获赐紫地浮织冠。康熙三十五年丙子十一月八日(1696年12月2日)致仕。康熙五十三年甲午正月廿六日(1714年3月11日)卒,寿八十六。雍正五年(1727年)秋,翁自仪与其妻武氏温心被洗骨重新下葬于同一个石厨子之中。[1]

册封使汪楫编纂的《使琉球杂录》中收录有他写的诗“咏松”一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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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門上コレクションの銘書について (PDF).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24).  門上コレクションの銘書について]
  • 《中山王府相卿传职年谱》
  • 《中山世谱·附卷二》
翁自仪(稻岭盛方)
前任:
向美材
(越来朝诚)
琉球国丑日番法司
1683年—1696年
继任:
向世俊
(仲田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