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友财
翟友财(1970年7月—),吉林长春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地区代表。
毕业于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3][4][5]。
2021年5月11日,鸡西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瓦解了以翟友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6]。8月20日,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遭到罢免[7]。
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翟友财.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永久失效链接]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国新闻网.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光明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中文).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2980名). 澎湃新闻-The Paper.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3) (中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国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1) (中文).
- ^ 鸡西警方征集一团伙涉黑线索,为首者翟友财系全国人大代表. 澎湃新闻. 2021-05-14 [2021-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2).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二十三号. 中国人大网. 2021-08-20 [2021-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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