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素 (?年—?年),会稽郡永宁县(今浙江省温州城区)人,又名瞿素东吴烈女。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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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素是士族的女儿,住在瞿屿山附近,[1]翟素被聘娶尚未嫁出,一日贼兵突然前来,想要侵犯她。面对刀刃,翟素至死坚决不服从,说:“我可以被杀,但绝不受辱。”。她的婢女名字叫青,跪着请求道:“请别惊吓我家小姐,我愿意代替她。”贼人最终还是杀害了翟素,又想要侵害青。青说:“我想要代替小姐的原因,只是乞求能够保全她的名节生命,现在小姐已经被杀了,我活着还有什么用呢?”于是大骂不止,贼大怒,又杀了青。 [2][3]

相关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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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朱,会稽郡松阳县(今浙江省松阳县)的节女。朱育濮阳兴的对话曾提及翟素与松阳的节女柳朱,称她们为海内之英。[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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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乾隆温州府志》:“瞿屿山,在城东二十里,峙江滨。吴列女瞿素所居。”
  2. ^ 《女镜·卷八》:会稽翟素,士族之女也。聘而未嫁,贼至欲犯之,临以刃不从。其房婢名青者,跪而泣曰:“无惊我姑氏,青乞代死。”贼竟杀素,又欲犯青,青曰:“我欲代姑,冀全其名节性命耳。姑既见杀,我生何为?”遂骂贼,贼怒,复杀之。
  3. ^ 《艺文类聚》卷三十五人部十九引皇甫谧《列女后传》:“会稽翟(瞿)素,受聘,未及配适,遭贼,欲犯之,临之以白刃,素曰:我可得而杀,不可得而辱。素婢名青,乞代素,贼遂杀素,复欲犯青,青曰:向欲代素者,恐被耻获害耳,今素已死,我何以生为。贼复杀之。”
  4. ^ 《三国志虞翻传》引《会稽典录》:其女则松阳柳朱、永宁(瞿素)〔翟素〕,或一醮守节,丧身不顾,或遭寇劫贼,死不亏行。皆近世之事,尚在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