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臻故居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原名石院子屋基,是清代的三重堂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聂荣臻元帅出生于此。1996年9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现属重庆市。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2]。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聂荣臻故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重庆市江津区
坐标29°14′19.414″N 106°4′16.108″E / 29.23872611°N 106.07114111°E / 29.23872611; 106.07114111坐标29°14′19.414″N 106°4′16.108″E / 29.23872611°N 106.07114111°E / 29.23872611; 106.07114111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899年
编号7-1864
登录2013年3月5日
保护历史

历史[4] 编辑

石院子屋基坐西向东,始建于清代中叶,系土木结构建筑。1923年秋,石院子原址遭焚烧,仅存西北角两间偏房。由于历史变迁,损坏较大,江津县决定修复。工程于1988年7月1日动工,当年12月底竣工。修复后的旧居保持了原有风貌。主体工程建筑约600平方米。院墙、绿化地约200余平方米。还修建了专线公路1.5公里。

注释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发〔1996〕104号). 维基文库. 1996-09-16 (中文).  [  扫描件]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 维基文库. 2000-09-07 (中文). 
  3.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国政府网. 2014-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4. ^ 吴涛,《巴渝文物古迹》,重庆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