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宝(1934年12月—2019年2月20日),河北丰南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原副主任负责中央办公厅的常务工作(正部长级)[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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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自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毕业。1952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家建委核心组办公室副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国务院办公厅特区组副组长,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正部长级)。1992年至1993年5月任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任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3][4][5]。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补充任命胡光宝为第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是中共十五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2003年4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胡光宝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3年3月1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胡光宝为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6][7]

2019年2月20日胡光宝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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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简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胡光宝. 搜狐. 2006-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7). 
  2. ^ 韩泰华主编.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 红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3.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国年鉴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5. ^ 龙德,蔡翔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6.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人民网. 2000-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11). 
  7. ^ 资料: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腾讯. 2006-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