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六点是由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两岸关系政策,因其大体包含六点内容,故称“胡六点”。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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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藉北京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的机会,发表了《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的公开讲话[2],提出了六点对台政策方针,被视为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后中共对台政策的新纲领。

2009年1月1日,《人民日报》以《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为名刊登在第2版[2]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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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
  2. 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3. 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
  4. 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
  5. 维护国家主权,协商对外事务;
  6. 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a]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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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民国(台湾)及中国国民党方面有关于两岸和平协议的切实构想。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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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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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22-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0. 
  2. ^ 2.0 2.1 2.2 胡锦涛. 《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编辑:刘箫锋. 中国人民大学——人大新闻网,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 2018-09-27 [2022-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6) (简体中文).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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