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成(1497年—1545年),字思贞,号嵿泉,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永成
大明广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出生弘治丁巳三月初二日
逝世嘉靖乙巳八月二十二日
配偶娶李氏,赠孺人
亲属(子)胡宏宗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举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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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丙子(1516年)江西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一百四十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七名进士[1][2]。授泾县知县,在任四年,擢升刑部主事,嘉靖十二年(1533年)建昌侯张延龄被下狱,胡永成等刑部官员因审理不合皇帝心意,十三年九月原任刑部尚书致仕张子麟等人俱被逮问,胡永成贬和州同知,稍迁徽州府同知、南雄府知府,擢广东按察司副使、整饬琼崖兵备,嘉靖二十四年卒于官,年四十九。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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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万通;祖父胡崇礼;父胡熹,曾任义官。前母彭氏;母刘氏;继母李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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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洪先《明故广东按察司副使嵿泉胡君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何城
明朝徽州府同知
1540年-1541年
继任:
张文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