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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报导的六不六要是世界卫生组织在2000年时在《自杀预防:给媒体从业人员的指引》[1](PREVENTING SUICIDE A RESOURCE FOR MEDIA PROFESSIONALS)中提到,有关大众媒体报导自杀新闻时,需注意及需避免的六件事[2],后来也常用在有关媒体处理自杀新闻的评论中,或是建议媒体注意的事项,避免相关新闻造成误解及其他人的模仿[3]。
自杀报导的“六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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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杀遗书。
- 不要报导自杀方式的细节。
- 不要简化自杀的原因。
- 不要将自杀光荣化或耸动化。
- 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来解读。
- 不要过度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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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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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精神医学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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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报导的“六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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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报导事件时,与医疗卫生专家密切讨论。
- 提到自杀时,用“自杀身亡”而不要用“自杀成功”这样的字眼。
- 只报导相关的资讯,且刊登在内页而非头版。
- 凸显不用自杀的其他解决方法。
- 提供与自杀防治有关的求助专线与社区资源。
- 报导危险指标以及可能的警讯征兆。
|
”
|
——台湾精神医学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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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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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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