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权(日语:自衛権)是指当国家受到紧急的非法侵害权利时,根据国际法赋予的权力,作出适当的武力防卫[1],是国家根据他们的本能作出的合理行为以自保[2]。同时参照国内法律自卫的权利[3],在一些时候,行使的自卫权可能不符合国内法律[4]

此外,在一个国家遭受攻击时,其他与该国属联盟的国家可出动军事支援,称为集体自卫权,同样是为了减低对该国的侵害[5][6],与自卫权不同的是,同盟国无论是否受到攻击,都可作军争支援。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现代国际法讲义’、456页。
  2. ^ 筒井若水、‘自卫権’、98页。
  3. ^ ‘国际法 【新版】’、732页。
  4. ^ ‘国际法辞典’、167页。
  5. ^ ‘现代国际法讲义’、456-460页。
  6. ^ ‘国际法 【新版】’、7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