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芜墓
艾芜墓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93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艾芜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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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
坐标 | 30°49′18.91″N 104°9′16.88″E / 30.8219194°N 104.1546889°E |
时代 | 1993年 |
编号 | 381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艾芜墓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桂湖森林广场饮马河畔,占地面积16平方米,墓向西南,修建于1993年。方形墓坑内置放艾芫骨灰盒,墓穴上竖一整块红砂巨石,上端雕刻着艾芜的半身塑像。塑像下的碑面上阴刻“艾芜之墓”四字,为巴金所手书,墓碑背面的碑文记载着他的生平。墓前端有一块正方形大理石,上部刻着艾芜的一段座右铭:“人应像一条河一样,流着,流着,不住地向前流着;像河一样,歌著,唱着,欢乐着,勇敢地走在这条坎坷不平、充满荆棘的路上”,下部嵌著一来铜质山茶花。座右铭、大理石、山茶花[1][2]。
注释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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