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旦是中华文化传统戏曲角色行当[1]。为青年或中年女性的形象,性格乐观泼辣、强势自信、热爱自由,花旦的结局和人物表现常常带点喜剧色彩[2]

花旦一词,来自元代夏庭芝的《青楼集》:“凡妓,以墨点破其面者为花旦。”

元杂剧就有花旦杂剧一类。朱权明朝洪武三十一年所著的《太和正音谱·杂剧十二科》更把花旦杂剧列为“烟花粉黛”,充分说明花旦是以扮演妓女为主的类型。《赵盼儿风月救风尘》的赵盼儿就是一个典型花旦的例子。经过多个朝代,花旦成了中国各种地方戏曲,譬如汉剧昆剧京剧粤剧,共有的性格造型。

其造型则重念散白,做功与神采,不重唱功但要求唱腔清秀美丽、灵敏乖巧。

典型人物有《拾玉镯》的孙玉姣、《小放牛》的村姑、《梵王宫》的耶律含嫣、《少华山》的殷碧莲、《辛安驿》的周凤英...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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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辞海》1999年版,缩影本,681页。
  2. ^ 黄钧,徐希博主编. 京剧文化词典. 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2001.12: 31. ISBN 7-5432-0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