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敏阌乡(今河南灵宝)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八年,范敏中秀才,后升任户部郎中。洪武十三年,授试户部尚书,并负责制定徭役和里长制度。后因不能胜任而被罢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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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38):“范敏,阌乡人。洪武八年举秀才,擢户部郎中。十三年授试尚书。荐耆儒王本等,皆拜四辅官。帝以徭役不均,命编造黄册。敏议:百一十户为里,丁多者十人为里长,鸠一里之事以供岁役。十年一周。余百户为十甲。后遂仍其制不废。明年以不职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