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若

(重定向自范更生

范文若(1587年—1634年),原名范景文,字香令,一字更生,号荀鸭,自称吴侬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民籍,苏州府嘉定县人。明朝末戏曲作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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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历任秀水汶上光化知县,其治汶上,以德化民,以礼自持。除恶安良,胥吏守法。时值白莲教起乱,陷郓城,过汶上,惮文若威名,不敢近。擢南京兵部主事,降为江西布政司经历,升南京大理寺评事[1]。后以丁忧去官。崇祯七年家居时,因将家奴刘贞送官重治,为贞刺死,其母同殒。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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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若曾与许士柔孙朝肃王焕如冯明玠组成“佛水山房社”,以奇文名一时。现代著名作家、文学史家郑振铎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中称吴炳孟称舜、范文若"同为临川派的最伟大的剧作家"。

著有传奇十六种《花筵帘》、《梦花酣》、《鸳鸯棒》、《花眉旦》、《金明池》、《勘皮靴》、《雌雄旦》、《生死夫妻》、《欢喜冤家》、《千里驹》、《金凤钗》、《倩画眉》(一作《倩画姻》)、《斑衣欢》、《晚香亭》、《闹樊楼》、《绿衣人》等。前三种有崇祯年间博山堂刊本,合称《博山堂三种》,今藏北京图书馆,《古本戏曲丛刊》二集据以影印,其馀无刻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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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海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