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松青(1955年12月),湖南宁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72年参军入伍。1978年,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1982年7月分配到湖南零陵地委党校任教。1987年10月,供职于零陵报社。1994年,在广州师范学院新闻传播系任教,同年11月,调入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2007年6月,调任广州市政协办公厅研究室主任,2009年12月调任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1]

2013年1月18日,其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并率先向《南方都市报》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成为首位公布财产的中国共产党高级官员[2][3]。然而,中共内部对此评价褒贬不一[4][5]

2014年自费出版130万字《我为反腐鼓与呼》。2016年7月自费出版《我为改革鼓与呼》。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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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都记者 李晓瑛 实习生 游子煜. “失败者”范松青. 南方都市报. 2014-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4). 
  2. ^ 李松著. 有权不可任性 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 北京:新华出版社. 2015.08: 117. ISBN 978-7-5166-1953-7. 
  3. ^ 邓聿文著. 中国改革新观察. 北京:新华出版社. 2013.07: 141. ISBN 978-7-5166-0514-1. 
  4. ^ 广州政协副秘书长公布财产提案获部分官员支持. 南方新闻网. [2013-01-22]. [永久失效链接]
  5. ^ 广州政协副秘书长愿公布财产被批破坏官场潜规则. 中国网. [2013-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