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可北周河东猗氏(今山西省临猗县)人。

荆可性质朴,容貌举止异于他人。能苦身勤力,供养其母,时节甘旨,未曾缺乏。母亲去世,他水浆不入口三天。悲痛过度,绝倒复苏四次。葬母之后,于是结庐墓侧。昼夜悲哭,负土成坟。蓬头不梳洗,只是食菜饮水。荆可家族旧墓,茔域极大,当地野草丛生,离家十余里。荆可自己住在其中,与禽兽杂处。哀感远近,被乡里称道。

大统年间,乡人以荆可有孝行,足以劝励风俗,于是上言。宇文泰令州县表彰。服丧期满之后,还像居丧一样。大冢宰、晋公宇文护听说荆可的孝行,特意接见。谈论中,尝尝能使宇文护满意。宇文护也是至孝,其母阎氏沦陷于北齐敌境,不测存亡。每见荆可,哀伤自己没有服侍母亲。看重荆可的品性。荆可去世后,宇文护让他的妻儿住京城,提供给衣食。

参考文献

编辑
  • 周书》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八 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