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铁路
营口铁路,由沈大线大石桥站出岔后西行,过老边站到达终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营口站。全长22.4公里,全线营业里程23.5公里。
营口铁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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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运营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主要车站 | 大石桥 |
技术数据 | |
线路长度 | 23.5公里 |
正线数目 | 2(复线铁路) |
车站数目 | 3 |
轨距 | 1435毫米(标准轨) |
运营信息 | |
运营者 | 中国铁路总公司 |
历史
编辑1898年7月6日清政府与俄罗斯帝国签订《东省铁路公司续议支路合同》,其中第三款规定“为公司运载料件粮草便捷起见,准其由南路某一站起暂筑支路至营口及隙地海口,自勘定该线拨给用地之日起,一过8年,必定拆去”[1]。合同签订后即行测量,1899年5月6日建成大石桥至老营口牛家屯港口的铁路,使用轮船与火车对接的运输方式。初始该线只通行筑路工程车,1901年11月1日开办临时营业,1903年7月14日开办正式营业[1]。
1905年日俄战争后,沙俄将该线转让给日本。日本先将1524毫米宽轨距改为1067毫米窄轨距,1908年3~5月又改为1435毫米标准轨距铁路,并拟将该支线从牛家屯延长到营口市街,清政府曾三次令日本政府按原合同将该线拆除。日本制造各种借囗拒绝,企图以该线扼制辽东半岛。
1909年9月4日,清政府妥协,签下《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向日本让渡南满铁路大石桥-营口支线的所有权,同意日本将该线展筑到营囗市街,做为南满铁路支线,待南满铁路期满时一并归还中国[1]。以此线的所有权为代价,中方换取了日方对京奉铁路下穿南满铁路计划的同意[2]。
1909年12月,本线改为以新营囗站为终点。
1916年7月,营口站发生火灾,站舍等全部烧毁,同年11月,按原状恢复重建[3]。
新中国成立后,对该线进行了全面改造,先后将木枕更换为钢筋混凝土轨枕,加固了桥梁,更新了通信设备和闭塞设备等[1]。
1997年9月,为配合辽河大街东段改造,营口火车站被拆除近。原地重建一座仿欧式火车站(今营口站)[3]。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张久达 才广忱 米振友 张耀锟. 沈阳铁路局志. 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7. ISBN 7-113-02815-2.
- ^ 中国最早的铁路——京奉铁路艰难铺筑50年. 風物遼寧. 辽宁省档案局(馆). [2019-04-16]. ISBN 9787205074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9).
- ^ 3.0 3.1 历史上的四座营口火车站. 营口日报. 2017-07-22 [2021-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