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仙寺
(重定向自蓬溪金仙寺大殿)
金仙寺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周家店村,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占地面积260平方米。坐东北向西南。木结构单檐歇山式顶,抬梁式粱架,檐下施斗拱8朵,十架椽屋三橼袱前橼袱札牵,后札牵用五柱,面阔三间9.2米,进深四间15.7米,通高7.4米,垂带式踏道8级。据正殿梁、枋题记,现存金仙寺正殿建于元泰定四年(1327),是典型的元代木结构古建筑实物资料,建筑形制原始状态保存良好,题记丰富完整,是研究四川乃至全国元代木结构古建筑的珍贵资料[1]。1962年,金仙寺被蓬溪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2],2019年10月7日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蓬溪金仙寺大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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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蓬溪县 | ||||
坐标 | 30°49′9.98″N 105°41′42.97″E / 30.8194389°N 105.6952694°E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元 | ||||
编号 | 8-0423-3-226 | ||||
认定时间 | 2019年10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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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 四川省文物局. 2013-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6). 本文含有此来源中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9〕22号). 中国政府网. 2019-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