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凤翔(1579年—?),字览之,号对龙山东济南府滨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薛凤翔

大明工部尚书
籍贯 山东济南府滨州
字号 字对龙
出生 己卯三月二十九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刘氏,継娶刘氏、牟氏
出身
  •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万历三十四年举人[1],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2]。授濬县知县,擢兵科给事中。天启元年(1621)八月,吏科都给事中薛凤翔以考绩届期条上数款。二年二月,升吏科都给事中薛凤翔为太常寺少卿。五年六月,升大理寺左少卿薛凤翔为太常寺卿。天启六年(1626)正月,太常寺卿薛凤翔为工部右侍郎,督理城守军器。寻升工部右侍郎薛凤翔为本部左侍郎,仍督城守军器。五月,署掌工部印信。再升工部尚书。崇祯元年(1628)正月,工部尚书薛凤翔免。八月,以党附魏忠贤,削原任工部尚书薛凤翔籍[3]。著有《三垣谏草》[4]

家族 编辑

曾祖薛镛,冠带生员。祖父薛承洙,举人、通判。父薛枝芳,庠生。母李氏。慈侍下。兄凤翱。弟凤翾、凤翥[5]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咸丰《滨州志·卷九·选举》:(万历)丙午 薛凤翔 见进士
  2.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薛凤翔,对龙,书三房,己卯二月二十九日生。滨州人,丙午乡七十五名,会二百四十九名,三甲一百六十五名。都察院政,戊申授北直濬县知县,甲寅考选,戊午授兵科给{事}中,庚申升户科左,本年升吏科都,壬戌升太常寺少卿,本年同考,甲子升大理寺左少卿,乙丑升太常寺卿,丙寅升工部右侍郎,升左侍郎,升尚书,本年加升太子太保,丁卯加太子太付,戊辰养病,为民。曾祖镛,冠带生员。祖承洙,举人、通判。父枝芳,庠生。
  3. ^ 《明憙宗毅皇帝实录》
  4. ^ 咸丰《武定府志·卷二十五·人物》:薛凤翔,字对龙,滨州人,万历丁未进士。少孤,事母至孝,为濬县令有惠政;擢兵科给事中,累官工部尚书加宫保。历仕中外,皆奉板舆,温靖定省,未尝一日稍懈;笃爱诸季,悉体母心所欲,士论多之。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董元儒
明朝濬县知县
1608年-1613年
继任:
周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