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凤翔
薛凤翔(1579年—?),字览之,号对龙,山东济南府滨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薛凤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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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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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山东济南府滨州 | |
字号 | 字对龙 | |
出生 | 己卯三月二十九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刘氏,継娶刘氏、牟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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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
万历三十四年举人[1],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2]。授濬县知县,擢兵科给事中。天启元年(1621)八月,吏科都给事中薛凤翔以考绩届期条上数款。二年二月,升吏科都给事中薛凤翔为太常寺少卿。五年六月,升大理寺左少卿薛凤翔为太常寺卿。天启六年(1626)正月,太常寺卿薛凤翔为工部右侍郎,督理城守军器。寻升工部右侍郎薛凤翔为本部左侍郎,仍督城守军器。五月,署掌工部印信。再升工部尚书。崇祯元年(1628)正月,工部尚书薛凤翔免。八月,以党附魏忠贤,削原任工部尚书薛凤翔籍[3]。著有《三垣谏草》[4]。
家族 编辑
曾祖薛镛,冠带生员。祖父薛承洙,举人、通判。父薛枝芳,庠生。母李氏。慈侍下。兄凤翱。弟凤翾、凤翥[5]。
参考资料 编辑
- ^ 咸丰《滨州志·卷九·选举》:(万历)丙午 薛凤翔 见进士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薛凤翔,对龙,书三房,己卯二月二十九日生。滨州人,丙午乡七十五名,会二百四十九名,三甲一百六十五名。都察院政,戊申授北直濬县知县,甲寅考选,戊午授兵科给{事}中,庚申升户科左,本年升吏科都,壬戌升太常寺少卿,本年同考,甲子升大理寺左少卿,乙丑升太常寺卿,丙寅升工部右侍郎,升左侍郎,升尚书,本年加升太子太保,丁卯加太子太付,戊辰养病,为民。曾祖镛,冠带生员。祖承洙,举人、通判。父枝芳,庠生。
- ^ 《明憙宗毅皇帝实录》
- ^ 咸丰《武定府志·卷二十五·人物》:薛凤翔,字对龙,滨州人,万历丁未进士。少孤,事母至孝,为濬县令有惠政;擢兵科给事中,累官工部尚书加宫保。历仕中外,皆奉板舆,温靖定省,未尝一日稍懈;笃爱诸季,悉体母心所欲,士论多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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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元儒 |
明朝濬县知县 1608年-1613年 |
继任: 周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