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又称行政监禁,是指国家政府未经审判便对个人进行逮捕和拘留。许多国家[1]使用行政拘留这一措施作为打击恐怖主义以及叛乱、控制非法移民的手段。 [2]不过这种做法被人权组织批评为侵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对政治反对派使用该措施合法化。在许多情况下,它们在刑法典中被记录为“紧急措施”或“内部安全”法律)。

拘留的地方称为特殊看守所。

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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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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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批评亚美尼亚没有全面改革其从前苏联继承的法律框架,也未能使其行政拘留制度符合现行国际规范。在2003年总统选举期间,亚美尼亚员警任意适用授权行政拘留的《行政犯罪法》,将数十名反对派活动分子和支援者关押长达10天。

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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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国防军及“沙巴斯”(Shabas,以色列监狱管理局)惯用行政拘留逮捕巴勒斯坦潜在威胁者,不论妇女与儿童。由于使用次数频繁,已多次受国际人权组织谴责违反联合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3]。行政拘留被相信是以色列加速占领巴勒斯坦的手段之一。在此法规下,以色列当局可因不必透露的“机密证据”,而逮捕未有犯罪事实的巴勒斯坦人,将其拘禁于以色列监狱。拘期由六个月至数年不等,而且以色列当局不经法庭审理的正常程序,也无需提出指控就能延长行政拘留期限[4],犯人无法得知自己遭指控的原因,亦不得循法律途径辩护。

据以色列国内人权组织“卜采莱姆”调查统计,自1989年至今,光在政府愿意提供的数据里,每个月就有数百至数千名巴勒斯坦人被行政拘捕[5]。巴勒斯坦人权团体“Addameer”统计,2017年巴勒斯坦人响应狱中政治犯绝食抗争运动期间,以色列监狱里约6500名巴勒斯坦囚犯中,有536名属于行政拘留。[6]遭行政监禁的人数逐年上升,2015年以来,18岁以下遭行政拘留的巴勒斯坦儿童大幅增加[7]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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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20日,期满即释放。行政拘留由县级及以上级别公安机关的行政责任人(即局长)签字批准,在公安机关所属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安全机关武警部队也被授予了行政拘留处罚执行权。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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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移民拘留是根据 1951 年第 319 号法案 (ICRRA) 《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的一种行政拘留形式。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者也可能受到行政拘留[8]

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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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1980年的《国家安全法》授权中央政府和邦政府拘留某人,以防止他/她以任何有损于印度安全、印度与外国关系、维持公共秩序或维持对社区至关重要的用品和服务的方式行事。该法案还赋予政府拘留外国人的权力,以规范他的存在或将其驱逐出境。该法案于1980年在英迪拉·甘地政府期间通过。最长拘留期限为12个月。该命令也可由地区治安法官或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警察局长下达,但拘留情况应连同下达命令的理由一并报告。《国家安全法》以及其他允许预防性拘留的法律因其涉嫌滥用而受到广泛批评。即使在和平时期,该法案的一些章节的宪法有效性也被描述为不合时宜。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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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联合王国一直实行多种形式的行政拘留。最近的形式是一系列法案,旨在根据1974年《防止恐怖主义(暂行规定)法》向北爱尔兰实行一种行政拘留形式。该法允许安全部队不经审判就逮捕和拘留涉嫌从事恐怖活动的人,期限不限。该法案的出台直接导致了拘留营的建立(特别是Long Kesh(迷宫)和HMS Maidstone监狱船,嫌疑人被关押在那里,有些被拘留了很长时间。 1974年法令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进行了多次修订,最近的一次是2005年《防止恐怖主义法令》,该法令引入了管制令的概念,管制令本身是一种在政治上更可口的手段,可以限制嫌疑人的自由,而不需要向法院提供任何不法行为的初步证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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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OF MIGRANTS,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PDF). [2022-03-0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3-04). 
  2. ^ Amnesty International. Starved of Justice: Palestinians detained without trial by Israel. (PDF). 2012 [28 December 20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6-24). 
  3. ^ In Dialogue with Israel, Experts of 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 Raise Issues Concerning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Covenant and Ask about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OHCHR. [2022-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1) (英语). 
  4.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以色列停止行政拘留的做法. 环球网. [2023-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3) (中文). 
  5. ^ Statistics on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B'Tselem - The Israeli Information Center for Human Rights in the Occupied Territories. [2022-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6-04). 
  6. ^ Statistics | Addameer. www.addameer.org. [2022-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3). 
  7. ^ 廖芸婕:巴勒斯坦絕食,以色列避談的五十年. theinitium.com. [2022-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18). 
  8. ^ Japan Immigration Detention Profile. Global Detention Project. [2022-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2) (美国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