禇国贤(1556年—?),字征羡,号慎菴,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禇国贤
大明
籍贯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字号字征羡
出生丙辰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白氏
亲属(子)辰生、亥生
出身
  • 万历元年癸酉科举人
  • 万历十四年丙戌科进士

生平

编辑

癸酉乡试二十七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七十七名,登三甲第三十七名。兵部观政,历任浙江江山县知县[1][2]、福建侯官县知县[3]。历官南京户部福建司主事,二十四年七月以窃盗库银,下南京法司讯问[4]

家族

编辑

曾祖禇思智;祖父禇景;父禇滔,恩例儒官乡饮大宾。母汤氏;生母庞氏。具庆下。兄褚栋(甲戌会中式、庚辰廷试,见任临安知县)、褚国祥(庚辰进士、见任浦城知县)、国瑞、国荣(廪生)。弟国正、国补[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乾隆《福建通志》
  4.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九》:万历二十四年七月,南刑科给事中郑明选劾论南福建司主事褚国贤窃盗库银,副书役□文举、皂众刘淮等夺之而散,于国贤为莫夜之金,于刘淮为白昼之掠,偷夺之风上行而下甚,事下法司问。……下南京工部主事赵学仕、户部主事褚国贤法司问。学仕自起家县令,累以墨败,及为南户,以抽扣□银耗支木价,于二十一年为工部侍郎周思敬所纠,初拟谪戍,而后乃蔽罪家童,量为外调,抑迁就之处分也。至是为御史朱吾弼申劾,而因及尚书赵参鲁之失,出阁臣赵志皋之庇覆,故学仕禠职,与褚国贤并发南京法司讯。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丙戌科进士同年总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