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阁黎氏宗祠
观阁黎氏宗祠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观阁黎氏宗祠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255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观阁黎氏宗祠,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七谷村2组。建于清代,坐东北朝西南。占地面积1188平方米,建筑面积675平方米,由门牌楼、前厅、正厅(已毁)、左右厢房构成四合院布局;门牌楼为砖石结构,宽33.68米,高约10米,单檐,中为石坊,四柱三间,宽6.5米,高7.4米,明间为通道,两次间用青砖封堵;坊柱置有对联,坊上雕人物、动物、花卉图案;前厅中为戏楼,面阔6.5米,进深5.4米,左右各置配房3间;厢房面阔3间13.28米,进深5问6.14米,高5.4米,穿斗抬粱粱架,小青瓦屋面,悬山式屋顶。院内左右各有1口清代古井。观阁黎氏宗祠门牌楼建筑规模宏大,为砖石结构。其中间仿古建石坊的石雕艺术精湛,线条流畅,人物活泼生动,是不可多得的民间雕刻艺术珍品,对研究民间建筑艺术、特点和该区域的石刻艺术提供了宝贵的实物材料。2011年,观阁黎氏宗祠被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