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
第二次国共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控制的区域
解放区是指在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控制区域的称呼。这些地区与外地往往设置关卡,并独立发行货币,且拥有自主的地方武装。 相对地,国民政府或中华民国政府称其地区为“沦陷地区”、“沦陷区”或“共匪地区”,简称“匪区”。
一般将抗日战争期间的中国划分为三个政治势力所控制的区域,这三个政治势力分别是名义上唯一合法的中国政府——国民政府,中国共产党,侵华日军和其扶持的傀儡政权。在国民政府即国民党一党专政下的统治区域称“国统区”。中国共产党控制区域称解放区。日伪政权控制区域称沦陷区、日伪区[1]:87(日本称之为“治安区”[2]:49)。对于解放区的性质,国民政府或中华民国政府认为解放区是武装割据地方,新时期的军阀[3][4]。
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解放军逐步击退国军,解放区范围日益扩大。国统区逐渐缩小。1948年11月,辽沈战役结束,解放区覆盖东北全境。当年,中华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开始陆续迁往台湾。1949年1月,平津战役结束,解放区覆盖华北全境。淮海战役结束,解放军攻占长江以北区域。4月渡江战役结束,解放区覆盖华东全境。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业已控制中华民国在北方的全部省份。至1950年初,中华民国政府丧失在中国大陆的剩余统治区域,仅剩台湾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被撤退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称为“匪伪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匪区”。至此“解放区”一词与“国统区”共同退出历史舞台,但亦有反共人士继续使用“匪区”、“沦陷区”等用以指中共统治的地区。
中国抗日战争中共解放区编辑
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共解放区编辑
华北解放区编辑
东北解放区编辑
西北解放区编辑
华中解放区编辑
华东解放区编辑
华南解放区编辑
内蒙古自治区编辑
新疆解放区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吴君吉. 《抗日时期解放区、国统区和日伪区的高等教育》. 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版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0, (2010年第11期): 87–89. ISSN 1671-8305 (简体中文).
- ^ 李艳丽. 《沦陷区·国统区·解放区·游击区》. 中学政史地:初中适用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7, (2007年第12期): 49 (简体中文).
- ^ 秦孝仪:中华民国史料初编,战后中国,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
- ^ 解放区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