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社会学是建立在马克斯·韦伯社会学概念及方法论上发展出来的社会研究路径(approach)之一,中心概念是理解(Verstehen)。其基本主张可略述如下:

  1. 社会学观察研究的对象是两人以上所产生的社会互动。
  2. 所谓的社会互动只发生在行动者(actor)的行为不但被赋予主观意义(subjective meaning)—无意识的反射动作就非社会行动,而且指向其它行动者。
  3. 基于以上的定义,意义(meaning)这一社会学要素在研究上具有两个息息相关的角色:
    1. 互动性作为社会现象的特征如果没有行动者对彼此的行为进行意义诠释就无法成立;换言之,意义是所有社会现象的本质。
    2. 社会学家也必须依靠对观察到的社会现象作意义诠释才能进行科学地社会研究;换言之,主观涉入的意义理解可说是社会学家的科学方法,正如客观记录与控制变项是物理学家的科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