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西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二十一名进士[1][2],历官南京大理寺署右寺副事评事,嘉靖元年(1522年)四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分巡海右道。历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七年二月以官守有议,令回籍听用[3]。
曾祖谢铎,景泰四年癸酉科举人,官推官。祖父谢玺,弘治三年进士,官按察司佥事。父谢国表,弘治十八年进士,官监察御史。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五》:嘉靖七年二月,吏部奉旨会官选择兵备官,广东按察司副使徐度、狭西副使谢芝、佥事沈松以官守有议;佥事王玺才力不及,俱回籍听用。狭西副使宋琏、韩璒、湖广副使费懋中、江西副使喻汉、山西副使潘仿、四川佥事戴𬶨各才别有长,宜更调,诏从之。惟潘仿以地方贼情仍留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