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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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靖国(?—?),元忠洪山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贡靖国
大明两浙盐运使
籍贯直隶宁国府宣城县
字号字元忠,号洪山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元年癸酉科举人
  • 万历二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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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应天乡试第一百十七名举人,万历二年(1574年)联捷甲戌科进士[1][2][3]。授刑部主事,升郎中。时张居正相,欲周内其所憾者,令其子以通家刺投谒,且以铨地饵之。贡靖国还其刺曰:误耳!无世谊也。力争之,事得白。有大猾当坐贿,御史不问,贡靖国复力争之尚书前,卒抵法[4]。十三年(1585年)任福建泉州府知府[5]。升两浙盐运使,会场官作奸,为鹾院所庇,遂投劾归。囊橐萧然,啸咏不辍。贡靖国性孝友,母早卒,父病,侍汤药,夜见其母曰:无过惧!而父愈矣。厥明果瘳,人谓孝所感云[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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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贡暟;祖父贡锬;父贡汝赞,寿官。母梅氏[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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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宣城县志》
  5.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贡靖国,号洪山。丰城进士,由刑部郎万历十三年任泉州府知府。清洁自矢,宽厚治民,举孝察廉,兴学造士。驭下甚严,门以内,无锱铢扰民,谒其庭如入广莫之野。祷雨立应。浚治沟渠,水不为灾。其时年谷丰登,枹鼓不鸣,民不诉而各得其欲。士争濯磨,秋闱隽者几四十人,元魁鳞比,五经得四。接缙绅以礼,间杯酒相酬酢,无敢以私干者。有海滨民锄墙根得白金数锭,同官知而捶楚之,钳灼之,欲得其金,坚不承,靖国语同官曰:“天赐饥民,公何必问?”以此被挤,及上计几不免,赖有周旋得无害。迁转运同知,泉民为勒石于四达之衢,已复建祠祀之。卒,祀名宦。节《何镜山集》、参《梅谷集》。
  6. ^ 《宁国府志》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邹墀
泉州府知府
万历十三年-万历十六年
继任:
朱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