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承让(1917年7月—1992年8月31日),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贾承让
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党委副书记
任期
1977年3月-1979年12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7年7月
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
逝世1992年8月31日
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
籍贯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
政党中国共产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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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7月,贾承让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给人打长工。1946年参加土地改革运动。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138-139。1950年,被评为山西省三等丰产模范。1953年,陈永贵组织新胜初级农业社时,贾承让因曾参加冬学懂文化,被选为合作社会计,同时担任党支部委员[1]:1-3。在担任会计期间,贾承让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事迹,曾作为昔阳县四级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典型事例[2]。1963年,大寨遭受特大洪灾,陈永贵参加昔阳县人代会被困在县城。贾承让组织干部社员抢险救灾,带领抢救群众生命和集体财产[3]。洪水退后又和陈永贵一起检查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措施,组织救灾队伍[4]。他因此被中共山西省委评为“战洪灾模范”[5]

四清运动中,贾承让的账目经得起检查,从而被誉为“万笔清”[6]。1964年,贾承让担任大寨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和大队长,分管大队的财务和生产(至1976年)。制定了“定额管理”、“标兵工分”、“自报公议”等劳动管理制度。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全国掀起农业学大寨之风[7],陈永贵经常外出,大寨的日常工作便由贾承让主持。1971年12月7日,时任大寨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长贾承让受邀,出席山东省农业工作会议,与会代表和干部群众共计3万多[8]。1977年3月,经陈永贵推荐,贾承让到大寨公社担任党委副书记(至1979年12月)[1]:138-139。1980年,贾承让退休回到大寨。1982年11月,县委书记挂帅、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亲自坐镇大寨,贾承让以县委工作组副组长的身份帮助大寨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9]。1992年8月31日,贾承让病逝[1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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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汾西文史资料. 山西省汾西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1988. OCLC 62202621. 
  2. ^ 范银怀著. 从大寨到大邱庄.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 2013.10: 75. ISBN 978-7-80234-974-2. 
  3. ^ 田东照主编. 山西文艺创作五十年精品选 报告文学卷. 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 2009.01: 2–5. ISBN 978-7-5378-3166-6. 
  4. ^ 孔令贤著. 大寨沧桑. 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 2005.08: 118–120. ISBN 7-80636-788-8. 
  5. ^ 王俊山主编;山西旅游景区志丛书编委会编. 大寨风物志. 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2007.11: 122. ISBN 978-7-80598-853-5. 
  6. ^ 岳从欣著. 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路 基于对农业学大寨运动的经验分析. 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2014.04: 115. ISBN 978-7-5154-0365-6. 
  7. ^ 王朝彬编著. 共和国的村庄. 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 2009.09: 66–67. ISBN 978-7-5474-0016-6. 
  8. ^ 常连霆主编;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 中共山东编年史 第11卷.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15.02: 283. ISBN 978-7-209-08861-9. 
  9. ^ 光梅红著. 集体化时期的村庄典型政治 以昔阳县大寨村为例.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5.02: 203. ISBN 978-7-5097-6709-2. 
  10. ^ 王俊山主编;山西旅游景区志丛书编委会编. 大寨风物志. 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2007.11: 59–60. ISBN 978-7-80598-853-5.